普通高中录取正在进行 南阳市中心城区一批次7月23日前录取结束

时间:2025-07-16 08:26:00

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正在进行,市、县(市)提前批7月16日前录取结束,中心城区一批次7月23日前录取结束。这是记者昨日在教育部门获悉的。

中心城区普通批次志愿录取办法如下。

第一批次志愿,中心城区实行分学校划线、同批次进行、一次性录取。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,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,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学校;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,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,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,择优录取;若达不到第一和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,则参加第三志愿学校的录取,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,择优录取。若仍未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,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。

具有招收分配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先录分配生、再录统招生。7月23日前录取结束。

第二批次志愿,实行分学校划线,一次性录取。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、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,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,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;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、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,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,择优录取。7月25日前录取结束。

第三批次志愿,先录取国际班志愿,后录取民办学校志愿,7月30日前录取结束。公办、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。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,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,具体招生范围、批次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。

各地、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、招生计划、招生时间、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。

据介绍,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,严禁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;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违规跨区域招生、“掐尖”招生;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;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的名义招揽生源;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,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;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“掐尖”招生;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、签约、圈占生源;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、免收学费、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;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;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;严禁招收借读生、人籍分离、空挂学籍;严禁收取择校费、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;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;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;严禁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县(市、区)、学校及学生进行排名。

全媒体记者 张进朝

编辑:辛灵飒 初审:杨东梅 终审:王笑荷